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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胎今年12月起免征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09 13:53:53    来源:中华化工网    浏览次数:384    评论:0
导读

农用车轮胎免税优惠。

中华化工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公告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国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给予农用车轮胎免税优惠,体现了国家对支农产业的支持,也给农用胎生产企业带来利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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