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提出,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而对其他成品油产品的消费税则未作调整。
作为必须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买溶剂油等产品的涂料企业,在2008年12月成品油消费税提升之后一直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秘书长马新华介绍,自2008年12月起,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下文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作了大幅调整,其中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对象虽然是成品油生产企业,但由于炼油企业的优势地位,他们完全可以将增加的成本直接转嫁到产品销售之中。而下游生产企业除了被动地接受涨价,难以找到其他对策,因此最终形成的只能是对下游企业利润的挤压。
马新华说,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在消费税提高后,中石化等炼油企业迅速提高了成品油的销售价格,其中溶剂油每吨价格上涨了1000余元,导致下游涂料生产企业原料成本大幅上升,企业大呼吃不消。
因此,涂料企业非常希望国家能考虑下游企业的利益,免征或降低溶剂油消费税。
浙江大学凯得丽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志旺说,近年来,工业企业尤其是传统制造业的利润日趋微薄,但税收带来的压力却越来越大,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仅从涂料行业来看,企业的利润率基本上保持在10%以下,经济效益欠佳导致一些经营者纷纷改行,转向投资回报率更高的房产等其他行业。客观地说,传统制造业的确存在一些过剩现象,迫切需要转型升级,但是行业的转型升级要建立在行业有前景、企业有信心的基础之上,如果一个行业普遍不被投资者看好,生产企业由于负担太重而危及了生存,那么行业的转型升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行业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政策的关怀和引导,征税作为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不能一味地只做加法,适当的时候也应该做做减法。只有这样,我们的经济发展才能充满活力。”胡志旺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浙江涂料协会对于企业要求免征溶剂油消费税的呼声十分重视,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并准备形成书面意见上交至国家协会,请求国家协会代表行业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沟通,力求将企业呼声传递至国家决策部门,为行业健康发展争取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