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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税逼近化工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7 16:38:03    来源:中华化工网    作者:chem234    浏览次数:791    评论:0
导读

6月1日,中央政府正式将新疆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国内已尘封17年的资源税改革由此破冰。

    从6月1日中国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落地新疆,到7月上旬中央表态要将资源税改革推向西部12省区,尘封17年的资源税改革在破冰之后步伐明显加快。而这之后资源税改革会以何种形式推向全国?这一税改又将给资源型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些疑问正在整个化工行业弥漫。税改破冰西部先行
  6月1日,中央政府正式将新疆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国内已尘封17年的资源税改革由此破冰。
  此前,资源税征收一直承继着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中从量征收办法。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按此条例,石油、天然气、煤炭分别按8~30元/吨、2~15元/千立方米、0.3~5元/吨征收。然而1993年至今,国内各种资源的价格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间,原油价格曾从1999年10美元/桶飙升至2008年140美元/桶,目前稳定在每桶70~80美元;国内原油产量也从1993年的1.45亿吨攀升至2009年的1.89亿吨。资源税从量征收一直备受争议。  
  与此同时,中国能源消耗情况也越来越引起有识之士的不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DP)约占世界总量的4%左右,却消耗了全球31%的煤、8%的石油、10%的电力,矿产资源回收率只有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近几年,资源税改革呼声日渐高涨,微薄的资源税与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生态恢复等所需的资金相比,只是杯水车薪,更无法发挥引导全社会节约非再生资源和稀缺资源的作用。
  而在全球范围内,随着金融危机后能源资源稀缺与经济发展需求旺盛的矛盾愈发突出,上调资源税已经是大势所趋。今年5月2日,时任澳大利亚国库部长的韦恩·斯旺要求对澳大利亚的矿业、陆地天然气、煤层气等行业政府债券6%收益以上的企业征收40%超额利润所得税。虽然澳大利亚政府最终将税率定为30%,但上涨之势已初露端倪。另据了解,巴西、智利、蒙古、赞比亚、秘鲁和厄瓜多尔等国家都有在考虑或实施上调矿业税。
  其实,今年年初以来,我国资源税改革山雨欲来。
  1月1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表示,2010年中国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两个月后,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之后,5月下旬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正式确定新疆为资源税费改革的试点。6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计征税率正式公布为5%。7月上旬的西部大开发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将把煤炭也列入资源税税改范围,而且要把资源税改扩大至西部12省区。
 
 
(文/chem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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